爱吃烧鱼八幺九提示您:看后求收藏(第174章 对不住了,丧尸末世,但是在大唐,爱吃烧鱼八幺九,努努书屋),接着再看更方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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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次离开南江,程暮只带着龙鳞和恒念木。

恒念木上,插着从衙门库房里带出来的竹枪枪头。

之所以没带亮银枪,是因为那东西太扎眼了。

而不带铭骨刀的原因更加简单。

因为那玩意儿是他从鲁私库里拿的!

带着它进入升州城,不是没事儿找事儿?

天还没亮,程暮便骑着辣条出了城门。

一路无事,当程暮到达升州城外的时候,天已经全黑。

估摸着时间,差不多已接近子时。

翻身下马之后,程暮摸了摸辣条的脖子。

“我说辣条,张德帅可是和我拍过胸脯保证的,你……能自己找回南江!可别让我失望啊!”

辣条打着响鼻,右前腿在地上刨了刨。

程暮见此,道:“行吧,自己回去!记住了,要是我几日之后回南江,没看见你在,你跑天涯海角去,我都要把你找出来,然后……我也尝尝马肉是什么味道!”

说完,他便一拍辣条的屁股,让这枣红大马自己回去。

程暮其实也想带着辣条一起进城。

但是升州城外的活尸数量太多,程暮杀完一只,便会有其他的活尸来填上。

他不怕活尸,但是辣条可是一匹正儿八经的马……

嗯,一匹正儿八经的复制马!

它的味道,对于活尸来说,无疑不是如同兴奋剂一般。

骑着它进活尸堆,那尝马肉的就该是那些活尸了。

用张德帅丢鞭炮的办法?

虽然也不是不行,但是程暮觉得动静太大。

他这次进升州,还是想悄悄的。

看着辣条跑远,程暮举起恒念木,又紧了紧用过盈配合固定在恒念木上的铁枪头。

“那么今天晚上,就杀一晚上的活尸吧!”

说着,程暮提着简易恒念枪冲进了黑夜中的尸群。

【5649】

……

【7653】

……

【8992】

……

日出时分,程暮终于把击杀数提高到了【】.

距离开启下一次击杀奖励,还剩六千多一点。

而异兽活尸,程暮一只都没杀。

因为那些异兽活尸,几乎都在尸群的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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